叶承欢拿起苹果没事人似的啃了起来,对着电视指指戳戳:“宝贝儿,电视上说人类的大脑利用率不到百分之五,你说要是开发到百分百会怎么样?”</p>
林佩珊看了一眼,淡淡的道:“娱乐节目而已,没必要当真。”</p>
“这可不是一般的娱乐节目吧,数学家都算不出来的题那货居然转转眼珠就能给出答案,不过这一期难度很大,估计那货很难挑战成功了。”</p>
林佩珊赶时间,没工夫跟他闲扯,拿起手袋理了理长发,说了声:“答案是1。”说完也没做任何解释便轻快的出了门。</p>
叶承欢看看出门的林佩珊,又看看电视,不禁嘲笑道:“开什么玩笑,那么复杂的数学题答案能这么简单……”</p>
刚说到一半,就见电视里刚好爆出答案,居然跟林佩珊说的一模一样。</p>
叶承欢顿时惊得目瞪口呆!</p>
开着车穿行在都市的夜色中时,叶承欢兀自还在想,难怪人家神仙妹妹那么聪明,原来人家拥有一颗超级大脑,要不然就是曾被外星人绑架过,在她脑子里装了个超级芯片,她要是参加那档《超级大脑》的节目,人气指数绝对狂飙No.1,这方面自己跟人家简直差了一个筋斗云的距离。</p>
眼望着夜空中最亮的那颗星,想到了两人曾在渔人码头上说过的话,林佩珊就是那颗星,而他则宁愿永远藏在她的光芒下。</p>
事实上,他不是吃饱了撑的出来逛街兜风,事实上,他正要去做一件比逛街兜风更有意义的事。</p>
就在今天早些时候,他接到了来自丁香的讯息,今晚就是整个江湖五年一次的盛事,黑榜风云战!</p>
实际上,他对于那场神秘古老的江湖大战还是满期待的,很想瞧瞧这种武侠小说里才有的东西现实中会是什么样子。</p>
没办法,有时候他就是这么分裂,又喜欢凑热闹又怕惹麻烦。</p>
他此行的目的地还是那个神秘而又幽暗的老街,他还记得上次跟丁香来这里时,是为了去见那位隐姓埋名的摸骨师,也就是当年司马风云出生入死的好兄弟,也就是刀疤的亲生父亲。</p>
时光荏苒,一转眼许久过去了,这条街看起来还和当初一样,看不出任何变化,可那个老人却早已不在人世了。</p>
实际上,这是这一带最有名的街,鬼街。</p>
在这条街上,随便就能找出十个通缉犯,二十个手脚最快的小偷,三十个专门替别人在暗巷中打架杀人的刀手,要是得罪了他们,你无论想在这里干什么,都别想办得到。</p>
看着街边一个个小吃店前油渍渍的招牌幌子,闻到空气中一股奇妙的香气,他不由得精神抖擞,霎时想起了上次丁香带自己来吃过的这条街最好吃的东西,猫肉炖出来的肉羹。</p>
哪怕想到“猫肉”两个字会让人肠胃有点儿拧巴,但再想到那种恨不得把舌头吞掉的美妙滋味,别的也就不那么重要了。</p>
反正时间还早,叶承欢禁不住那股香味的勾引,把车停在路边,一脚跨进曾跟丁香来过的那家小吃店。</p>
小吃店里的生意还真满火红的,八张油腻腻的桌旁高朋满座,一张曲尺型的大柜台后,一个敞着怀露着胸毛的大汉正眯着眼把算盘打得噼里啪啦直响。</p>
他的每根手指都像小棒槌似的,可打起算盘来却比小丫头还麻利。</p>
随着叶承欢一脚跨入,那个大汉忽然翻起一对铜铃大的眼珠子瞅了一眼,然后继续眯眼打算盘。</p>
再一闪目,就看到门口架着一口磨盘大的大黑锅,炉火烧的正旺,一个大胖子光着满是纹身的膀子,肩上披着手巾,手里抄着大马勺,正在锅里咕嘟嘟咕嘟嘟的搅合着,那股惹人馋的香味就是从这口锅里冒出去的,不知道从哪儿跑来两条野狗,晃着尾巴吐着舌头绕着大黑锅转来转去,急的呼哧呼哧喘气,在得不到那大胖子任何施舍后,只好跑去一边**去了。</p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