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鞋店老板对郑峰说道:“如果你们想找唐会长,去市中心吧!到时候只要随便问一下路人,应该就能找到日暮公会了。”</p>
“搬了?”郑峰有些好奇,看来唐明混得并没有他想象中那般不堪。</p>
第一,从鞋店店长的称呼上便可得知,想当年,唐明这个满脸胡渣子的大叔在日暮城就是过街老鼠,人人喊打的存在,结果现在居然被百姓称为‘唐会长’,这在从前根本不敢想象!</p>
第二,日暮城如今开始复苏兴起,这种时候地价肯定非常昂贵,被各个商会争夺,说是寸金寸土也不为过,特别是市中心这种黄金地带,更是如此。新日暮公会居然可以建在寸金寸土的市中心,已经说明了很多事情。</p>
细心的郑峰单从这两点上,便可以判断出,唐明这个记忆中的邋遢大叔,现在似乎混得相当不错!</p>
“谢谢叔叔”爱丽丝乖巧的和鞋店店主道谢,之后郑峰按照店主所说,来到日暮城市中心,这里的人流量明显的增加了数倍,随意向路人询问,那路人果然知道日暮公会所在,替他们指了出来。</p>
郑峰来到新的日暮公会,大门之上悬挂着一块崭新的牌匾,为百年沉木,上面雕刻着‘日暮公会’四字,字形铿锵有力,笔画入木三分,就算不懂书法的他也能看出这块牌匾上的刻字,必定出自于大师之手。</p>
回想第一次看到日暮公会大门的情形,郑峰和爱丽丝都忍不住发笑,当时满大门的烂菜、臭鸡蛋和番茄还记忆犹新。</p>
现在日暮公会,不时有佣兵进出,门庭若市,随着人流进入,打量一番,工会内的装饰并不奢华,却有种沉稳之感,郑峰他们见识公会众多,这里也只能算是中等,不过只要对比一下曾经的日暮公会,立刻就会觉得这里高端大气上档次郑峰和爱丽丝在公会里并不起眼,佣兵工会本就算是个龙蛇混杂的地方,在公会中不以真面目示人数不甚数,特别是某些想发布‘特殊’任务的委托人。</p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