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56章复仇之义下(3 / 3)

小说:春秋我为王 作者:七月新番

看着那纸上的大标题,再一读后面的内容,便可以知道,这人是和公羊高唱反调的。

“小子西门豹,才识学浅,但对伍封复仇一案,却有些与公羊高不同的见解。”

昔日的城郊孩童西门豹已经长大**,进入临漳学宫就学,他虽然年轻,却并不怯场,在人群聚集起来后,开始阐述自己的看法。

名法之学的反击,开始了……

……

“孔丘说,枕着武器,伺机报仇,是为人子女的孝义,公羊高将此事视为真理。诚然,为父母复仇杀死仇人,这的确是自古以来的规矩。然而,如今赵国早已不是三代那种以口头言辞为法,以氏族家规为律的时代了,国法就铸在大理寺门口的大鼎上供人查阅,但凡有冤屈,国法都会主持正义,而不必私下报复。”

“依据赵律,杀人者应当伏罪,此乃赵国法规,无论是邺城还是郡县,执法均不能两样。伍封为报父仇而杀人,固然情有可原,但若因为所谓孝义,便认定伍封无罪,以此废止国家刑法,并作为处理类似案件之准则,赵国必定会多灾多难。须知,人人皆有儿女,儿女皆有父母,若在街巷上因小事起了冲突,杀人性命,事后却以敬爱父母为借口推脱罪责,而律法不能加以惩处,恶行便会肆无忌惮地萌生。因孝义而妨害公法,真心正存良善的人不会做这种事,用公法迁就私情,邦国就会陷入混乱。”

“圣贤君主开始做一件事,必定考虑到其的后果,君上既然以法治国,大理寺便不容舆情逼压。依小子所见,大理应当严格执行国法,按照刑律处置伍封,万万不能使其脱罪……”

“此子不错,将吾等没机会说的话全说出来了!”

大理寺内,读完《复仇议》后,邓析十分高兴,在忍了数日后,他们名法一派终于发出了属于自己的声音。赵无恤大力扶持十余年后,名法之学也产生了不少人才,但真正能如邓析这样挑大梁的着实不多,这西门豹却是年轻一辈的佼佼者。

“若是多一些为国法说话的人便好了。”

邓析很希望,这份《复仇议》能够为大理寺的判决张目,让邺城百姓稍微理解一下他们的难处。

然而事与愿违,这次风波注定不能就这么简单结束,西门豹发声后的次日,就在他张贴《复仇议》的石板旁边,又一篇新鲜出炉的邸报也被贴了上去,上面赫然写着《驳复仇议》!而作者,正是公羊高本人。

后人总结说,正是这次案件,揭开了法儒千年大撕逼的序幕……

PS:第二章在下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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