等到中午时分,魔族大军就到了宁肃城下。
看着黑色大军,不少士兵都露出惧色,甚至有些人全身发抖。在魔族手下惨败的经历太可怕了,沿着着战友被杀死甚至是被吃掉,这种恐惧是无法克服的。
魔族大军并没有急着攻城,而是好整以暇的在弓箭射程外整队。
孔君大恨,“魔族猖獗,我要趁势出击,必能灭了这支先锋军。”
“孔兄既有把握,为何不出击?”一人突然说道。
“魔族有、”孔君才想解释缘由,却突然醒觉不对。转头看去,就见高欢不知何时来到他们身后,正是满脸笑意的打量着城外魔族。
“高、教主……”孔君惊喜无比。虽然惊喜,孔君也还是记得尊称高欢。虽然最初的时候孔君还能和高欢大战一番,并不逊色几分。可早在十年前,高欢就已经是举世无敌的强者。孔君虽是一军主将,身份地位却和高欢差的太远了。
“魔族要是派出强者,由我来对付。”高欢道。
早晚不过是一死,拼力一搏还有几分机会。孔君当机立断道:“好,我这就出兵。”
顾山河在一旁却是脸色发青,看到孔君发号施令,急忙跟着孔君下了城头。刚刚背后说高欢坏话,高欢就到了。顾山河心中大叫倒霉。全天下的人都知道高欢从不是宽宏大量之人,顾山河刚才真是怕的要死。好在高欢没有要发作的意思。
败军溃兵不足为勇,孔君就领着自己五千骑兵,打开城门冲杀了出去。
五千骑兵如同一条长蛇般,向魔族大军奔驰而去。数千骑兵一起奔驰加速,巨大铁鳞马都是高大健硕,一起奔驰起来,冰雪被纷飞马蹄刨的四处飞溅,大地都开始震动起来。
站在最前面的魔族是鹿族,鹿族最善奔走,又擅长纵跃,身躯高长而矫健,是最好的步兵。攻打这么多人族城池,魔族只遇到过一次惨败。他们根本想不到人族竟然敢主动出击。
对此没有任何准备的魔族,愣了一会才恍然醒悟不对。可他们距离宁肃城不过数百步,孔君带领的骑兵已经冲到了他们眼前。
魔族铁矿很多,冶炼技艺却很落后,虽然都能配备盔甲武器,却极少弓弩。一般来说,弓弩这样的利器都在鹰族手中。
面对孔君的铁骑冲锋,魔族只能用强壮的身体硬抗。
一马当先的孔君手持丈许钨钢重枪,面甲下的脸上露出一丝冷冽笑容,口中大喝道:“我以我血荐轩辕!”
数千铁骑本就成天蛇大阵,气机感应下,众人都随之大喊道:“我以我血荐轩辕。”
“杀!”孔君大喝着,一枪刺穿了一个鹿族的脑袋。数百斤沉的重枪并没有发力,只是借着铁骑的冲势就有万钧之力。鹿族的脑袋就应枪而碎。
数千骑兵热血沸腾,再次齐声怒喝道:“杀!”、
沸腾的气血和奔涌的元气,在天蛇大阵催发下,让所有铁骑都是胆气大增,周身元气激荡,充满无穷劲力。